货币的法律概念

admin 2023年05月29日 86次浏览

货币的法律概念

副标题:无

作者: 西蒙·格里森

内容简介:


导言
将虚拟货币嵌入现代货币法律非常困难。原因在于,货币法律理论的标准或多或少与金本位的标准相重合。昔日的大师们对于货币是什么没有什么疑问。如果问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他就会拿起一枚这种或那种币种的金币,并证明这就是我们谈论货币时最终所指的东西。它上面有权威发行部门的印章,有大体与其所代表的金钱价值相匹配的重量,它可以清楚地作为价值储藏工具和交换媒介,并且它的币种构成相关经济体的计价单位。他们意识到它不是唯一的货币类型,但它是货币观念的基础,他们对此深信不疑。
这一重合导致一种信念,即在“货币”与“非货币”之间存在清晰的分界线,对任何特定形式的流通媒介的唯一挑战,在于决定它落在分界线的哪一边。这一点并不总是完全直截了当——20世纪早期,关于支票被当作一种货币是否合适就引发过争论——但存在这样一条明显分界线是没有疑问的。
“货币的数量理论”(Quantity Theory of Money,QMT)(1)使得存在明显分界线的观念变得复杂。该理论的基础是一个简单而又极具误导性的观念:经济体中有一特定数量的货币在流通。
货币数量理论起源于熊彼特所说的经济学职业的“李嘉图罪恶”(2)——也就是通过过于简化的近似的透镜来看世界的倾向。在此情况下,近似观念是指,因为任一给定时间段内均存在可度量数量的交易,且每个交易均以可度量的价格进行(3),所以在任一时间计算货币的总量一定是可能的。抽象地说,该理论看上去很理性,但它是建立在对货币和商业的性质的根本性误解的基础上的。现实中,一个买卖交易是货物与信用请求的交换。货币是用来清偿信用请求的机制之一,但这一点既真实又无关紧要;并非所有信用请求都通过支付货币来清偿——事实上,绝大多数信用请求都通过经济体中的其他行动者创造其他信用请求来清偿。然而,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货币数量理论的问题在于,它导致一种关于经济的思考,即未经考察即假设存在着一大块叫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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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章 什么是货币
1.1 货币的社会学
1.1.1 作为制度的货币
1.1.2 货币制度的起源
1.1.3 新制度的形成
1.2 货币真的“存在”吗?
1.2.1 传统货币存在吗?
1.2.2 作为物的无体物
1.2.3 货币与支付工具
1.2.4 作为“物”的有形货币
1.2.5 对银行货币的社会认知
1.2.6 作为想象财产的银行货币
1.3 货币是商品吗?
1.3.1 我们需要“真实”的主权货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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