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赵学昌
副标题:无
作者: 赵学昌
内容简介: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种类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企业作不同的分类。依据企业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依据企业投资者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分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依据营业性质,可分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等;依据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等。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起字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单独直接投资或者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而中国投资者仅指与外商共同投资举办企业的中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目前,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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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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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第五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六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七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八节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九节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