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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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无;
作者: 汉斯·格罗斯;
内容简介:
“现代犯罪科学系列”概述
1909年6月,在芝加哥西北大学举办的全国刑法和犯罪学大会上,成立了美国刑法和犯罪学研究会,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研究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用外语撰写的重要文献能够被翻译成英文,这是令人称快之事……主席已决定指派5位权威人士选出优秀文献加以翻译,继而安排出版事宜。”
在此决议之后,委员会成员对该主题的文献进行了详细调查,成员间也经常通信沟通。继而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选定几部著作,随后与出版商、作者、译者联系,迅速展开工作。此举实现了向专业人士和大众传播该主题所涉的大量信息的目的。所以此处应该说明最利于实现该目的的文献是如何甄选出来的。
对公众来说,认识到犯罪科学是比刑法更大的一个概念是很重要的。法律从业者有责任了解该学科的基本原理,这是推动刑法职能及系统进步的唯一途径。
两个世纪之前,现代医学学科刚刚出现时,医疗从业者们是根据两个构想前进的:一是病因,二是治疗。在病因方面,人们认为,疾病是上帝的神秘意愿带来的,没人能够了解该意愿及其独有的运作方式。而在治疗方面,有几种药及治疗方法被当作治疗所有病症的灵丹妙药,甘汞和放血疗法就是最基本的两种。甘汞服用剂量忽大忽小,放血量忽大忽小,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盲目的治疗模式被认为是治疗所有常见疾病的正统方法,所以医生到哪里都会带着他的甘汞片和放血针。
现在这些对医学来说都是过去时了。对于病因,我们知道了那是自然存在的事实,它多种多样,但通过诊断和研究可以区分开,并且疾病或多或少都是可预防、可控制或采取反向措施的。至于治疗,我们现在也知道,针对不同病因和症状有不同的具体疗法,必须对症下药。简而言之,在寻找病因和治疗手段方面对疾病详加甄别,这是现代医学的主导事实。
当然,我们现在也知道关于犯罪的主导事实,但理解和运用它们的大门才刚刚对我们打开。有种亘古不变的主导思想认为,犯罪原因是人类神秘的道德自由
目录预览:
犯罪心理学(现代犯罪心理学之父汉斯·格罗斯传世经典。现代犯罪心理学理论奠基之作。先后被译成8种文字,二十余个版本。中文版首次面市。)
目录
版权信息
“现代犯罪科学系列”概述
英文版前言
美国版前言
英文版译者的话
导言
上部 证据的主观条件 ——法官的思维活动
第一章 接受证据的条件
主题1 方法
第1节 总述
第2节 自然科学的方法
主题2 心理学的教训
第3节 概论
第4节 证人的品格
第5节 证词的正确性
第6节 取证的预设
第7节 利己主义
第8节 秘密
第9节 兴趣
主题3 现象学:精神状态的外在表现研究
第10节
第11节 一般外在条件
第12节 性格的主要迹象
第13节 特殊的性格迹象
第14节 概论
第15节 暴怒的原因
第16节 残酷
第17节 乡愁
第18节 反射动作
第19节 衣着
第20节 面相及相关
第21节 手
第二章 定义理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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